问题 | 房子被偷拆强拆该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应对房屋被偷拆强拆的问题?应报警立案侦查,向公安局提出保护,并争取拆迁补偿。政府可以实施偷拆强拆,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经法院裁定或依法执行。偷拆强拆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除政府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进行偷拆强拆。如遇到违法行为,应收集证据并寻求律师援助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房子被偷拆偷拆强拆该怎么办? 应报警并要求立案侦查,书面向公安局提出保护,以获得拆迁补偿。 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违法偷拆强拆维权的基本方法: (一)遇到偷拆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偷拆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二、政府可以实施偷拆强拆吗?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偷拆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偷拆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偷拆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偷拆强拆。 三、偷拆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偷拆强拆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偷拆强拆才算合法。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偷拆强拆的。 政府机关是可以执行建筑物强制拆迁的,但必须有建筑物是违法违规的前提或者必须要经过法院同意。除政府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偷拆强拆的资质和法律背书。如果遇到偷拆强拆违法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请律师援助维护权益。 结语 维权应及时报警,立案侦查,并书面向公安局提出保护,争取拆迁补偿。违法偷拆强拆的基本维权方法包括报警、立案侦查、向公安局提出保护、向法院提出复议等。政府可以在违法违规或经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偷拆强拆,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司法偷拆强拆才是合法的。在拆迁过程中,应更加人性化,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偷拆强拆行为。如果遇到偷拆强拆违法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请律师援助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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