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时维修基金可以要回吗 |
释义 | 卖房时维修基金不可以要回。 维修基金是用在住房保修期过后使用的,比如共用部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改造过程中,不可以使用到其它地方。在卖房子时,把房子所有权转让时,剩下的维修基金不可以退还,只能随房子一起过户。 业主应当按照以下条件缴纳维修基金: 1、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金额和缴纳方式等内容; 2、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应当经过决议,确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金额和缴纳方式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才能按照决议要求收取维修基金; 3、缴纳标准: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超过物业服务企业实际需要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一般来说,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会根据小区或者楼宇的面积、楼层、物业设施等因素进行确定; 4、缴纳方式: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缴纳方式和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1、缴纳维修基金。业主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缴纳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根据业主的房屋面积和小区共用部位的数量、类型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2、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专项账户管理维修基金,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完整、专款专用。同时,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定期公示等管理工作; 3、维修资金使用。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合理规划维修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在维修过程中,应当及时公示维修方案、预算、招标结果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综上所述,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四条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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