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判离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因此,如果被诉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材料。 一、我想离婚老公不想去法院怎么办我要不要出 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可以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然后让对方撤销。如果不能撤销的,则就要积极应诉,并搜集证据,向法庭多提供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事实和证据。只要法院认为夫妻关系没有破裂,即便调解不成,法院也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二、夫妻分居久了会被判定离婚吗 夫妻分居久了不会被判定离婚。 法院不会主动判决离婚,只有一方向法院诉讼离婚时法院才会对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审理,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而双方因为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是一定要是因为感情不合分居,如果是其他原因咋不属于。并且应当是连续两年不间断。 三、夫妻已经分居半年以上可以申诉离婚吗 夫妻已经分居半年以上可以申诉离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离婚自由,夫妻双方如果因分居问题造成感情破裂的,一方或者双方就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且经调解已经没有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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