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采购货物需要招标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采购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的采购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无需进行招标。 一、先施工后招标什么意思 先施工后招标属于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规定 投标保证金一般有以下的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可以超过投标总价的2%;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价格的2%,最高不超过十万元;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可以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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