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醉驾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
释义 | 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还要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如果是醉酒驾驶运营车辆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在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一、醉驾新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血液中酒精含量150亳升算醉驾吗 血液中酒精含量150亳升算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车辆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驾行为人因醉酒在驾驶过程中通常会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以至于对驾驶行为失去合理的判断力和控制力,因此,醉驾行为对自身及公共安全危害极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酒驾与醉驾的区别有哪些?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第一点是概念上的区别。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是酒后驾驶的一种),俗称酒驾。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是另一种酒后驾驶),简称醉驾。 (二)第二点是处罚不同。 如果是酒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如果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 如果是醉驾。事实上,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除此之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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