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一月可以几次 |
释义 | 探视权一个月的行使次数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的次数。如果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有利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抚养方也愿意协助其探视的,那么探视权人可以一个月内多次探视孩子。如果其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那么探视权人一个月内应减少探视子女次数。 一、探视权可以带孩子回家住吗,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 如果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双方关于探视权的约定中约定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住,那么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住。 强制执行探视权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要通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 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二、离婚探视权一月几次 如无离婚协议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三、如何确定孩子探视权 孩子探视权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探视权; 2、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3、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探视权内容如下: 1、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可以自己决定; 2、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3、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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