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求中的变化是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部分增加居民健康卡有关内容,删除医疗保健卡有关内容。2.在服务内容部分增加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有关内容。在服务要求部分增加电子版化验和检查报告单据的留存办法,强调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3.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并入第三版《规范》,删除《健康体检表》中中医体质辨识有关内容。4.增加“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标注释。建档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其中0-6岁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5.删除“健康档案合格率”指标,修改“健康档案使用率”指标,强调了医疗记录和健康档案记录的互联互通。6.按照相关标准修改《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血型等的编码顺序,与信息标准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1.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部分增加居民健康卡有关内容,删除医疗保健卡有关内容。2.在服务内容部分增加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有关内容。在服务要求部分增加电子版化验和检查报告单据的留存办法,强调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3.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并入第三版《规范》,删除《健康体检表》中中医体质辨识有关内容。4.增加“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标注释。建档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其中0-6岁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5.删除“健康档案合格率”指标,修改“健康档案使用率”指标,强调了医疗记录和健康档案记录的互联互通。6.按照相关标准修改《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血型等的编码顺序,与信息标准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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