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止对方恶意串通、捏造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及证据的诉讼中,一旦被告存在恶意串通、捏造证据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案件的公正、公平。因此,建议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高警惕,采取措施防范对方恶意串通、捏造证据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法院举报并提出异议、申请鉴定评估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诉讼参与人可以就对方所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陈述自己对该证据的意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十条 保护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调查人员等证据者不受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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