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的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1、是否拥有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想要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那么就必须有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证明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也是判断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最重要的一环。若是开发商在还没有取得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条件下想要交房,那么业主可以拒绝接受钥匙。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否核验合格 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1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 3、是否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盘在交房前要先取得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没有这个证明,那么业主即便买了房也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批准。业主想要查询自己所看中的楼盘是否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可以直接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一、验收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验收房子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 4、测量房间的层高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建筑或者装修所用的材料是否是当初承诺的品牌; 6、检查供水、供电、煤气、电话线、闭路电视线是否畅通到位以及卫生间的排水情况。 一、一般房屋验收的程序如下: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二、房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下;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2、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3、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 总而言之,当事人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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