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婚前的债务离婚后的由谁承担,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双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自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何承担,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离婚后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 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应当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并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偿还,对于共同财产无法偿还的部分,应当由双方分担。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