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收购是否需要所有股东同意? |
释义 | 公司收购案中,原则上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给非股东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会决议要看公司章程是否规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合伙企业股权转让要按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进行清算。实践中,所有股东都需签字才能注销公司,否则需通过诉讼解决。相关法律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律分析 原则上来讲,公司收购案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单,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全体同意是否有效 公司法全体股东同意是具备法律效力,比如说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的股东如果发生变更,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则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合伙企业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首先要看合伙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即可。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吗? 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的,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无规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即可。 公司清算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1)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2)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 (3)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注销是要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注销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根据法律,只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但从实践操作中来看,必须所有股东都签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就需要诉讼,由同意注销的股东起诉不同意注销的股东,然后才能够注销公司。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结语 公司收购案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转让出资必须记录于股单和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规定执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需按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同意。公司注销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进行清算。虽然法律规定只需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实践中通常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相关法律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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