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看守所里面会被打吗
释义
    在看守所里面不会被打。因为如果是犯人打犯人,打人者会加重处罚。如果是警察犯人,警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看守所条例》第四十五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分别给予表扬、物质奖励:
    (一)一贯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的;
    (二)自觉维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
    (三)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对人犯的表扬,由看守干警决定;对人犯的物质奖励,由看守所所长批准。物质奖励只限于生活日用品、书籍和笔记本。第四十六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看守所应当书面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一)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分子,经查证属实的;
    (二)劝阻人犯行凶、逃跑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行为的。第四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犯监规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散布腐化堕落思想,妨碍他人悔改的;
    (三)不服监管,经查确属无理取闹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的;
    (五)欺侮、凌辱其他人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
    (六)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经常扰乱管理秩序的;
    (七)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的;
    (八)逃跑或者组织逃跑的;
    (九)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对人犯的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看守干警决定并报告看守所所长后执行。给予禁闭处分的,由看守干警提出,看守所所长决定。人犯在羁押期间重新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看守所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办案机关,并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的,依法处理。《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20: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