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和形式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包括:,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都是经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免责条款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