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严厉的刑罚,如鸦片200克至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等,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参与贩毒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受到刑事处罚。若涉及鸦片量在200克至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量在10克至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况,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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