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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释义
    1、工伤认定流程
    (1)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通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正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本次工伤认定申请是否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出具相关文书并送达。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相关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2)申请时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地域:申请人应根据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单位注册地办理;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建筑工地农民工应按规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并办理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填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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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