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能不能迁回来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如果可以迁回的需要携带户口本去迁入地村委会或单位开具户口迁入证明、在去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回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单位开具迁出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市内户口迁入,应当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 (一)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三)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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