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侵权责任法》,自行车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其索赔时间限制应当遵循《民法典》中的规定。根据该法规,自行车交通事故索赔的时间限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索赔时限为三年,自事实知道之日起计算; 2.由于加重其损失的原因,索赔时限为十年,自权利人受到损害之日或者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自行车交通事故导致权利受损,索赔时间限制一般为三年,如受损加重可以最长索赔十年。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五条:“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不提出诉讼的,依法不得再行提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因契约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依法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的民事诉讼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