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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台市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使用审批在哪里办理
释义
    一、烟台市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使用审批在哪里办理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2楼
    二、烟台市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使用审批办理条件
    (一)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二)在非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不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无法获得科学研究所必须的数据的。
    三、烟台市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使用审批办理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
    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
    按照《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材料
    四、烟台市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使用审批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
    第十九条: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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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