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买到假货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吗 |
释义 | 在网络上购入伪劣产品,可以向工商局举报。根据情节严重性定位,没收假货,同时进行罚款,罚款缴纳时间有具体规定,逾期未缴可申请强制执行。卖假货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而快递公司只是承运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有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若在网络上购入伪劣产品,您可以向工商局举报。 根据情节严重性定位,没收假货,同时进行罚款,对于工商局罚款的缴纳时间,在工商局向用户送达的处罚决定书中会有具体的时间规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要求在15天之内缴清。 如果被处罚人逾期未缴罚款的,可由工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即被处罚人)在被强制缴纳罚款的同时,还要承担法院的执行费和罚款的滞纳金(滞纳金最多为罚款金额的一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内任。 二、卖假货被抓会不会坐牢 首先,行为人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商品,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即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且,按照具体的犯罪情节,要接受以下的处罚: 1、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卖假货并且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要接受以下处罚: 1、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2、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3、会被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销售者卖假货,其实并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要根据销售数额确定。 三、快递公司发假货负连带责任吗 快递公司只是承运人,对假货不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应该向经营者主张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结语 结语:网络购货需谨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核对产品质量和标识,避免购买伪劣产品。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或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如被侵害合法权益,可向经营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有连带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国家法律和政策也在不断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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