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