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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捡到黄金可以去卖掉吗
释义
    捡到黄金拿去卖掉是否犯法,这个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和黄金的数量有关系,如果你捡到了这个黄金数量不是很多,出售的金额也是非常的小,那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构成犯法的。但是如果你捡到的黄金数量比较多,而且出售的获利金额也是非常的大,那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了,而且还构成了犯罪,这个罪名就是侵占罪。很多人可能对侵占罪不是特别的了解,所谓的侵占罪其实就是以非法的举动占有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或者是以非法的手段,私自占有其他人遗忘的财物,或者是以非法的手段私自占有埋藏物,并且最终还获利了,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法律上所定义的侵占罪。所以如果你捡到的黄金量比较的多,那肯定还是要交给公安机关,千万不能私自占有。实际上一直以来拾金不昧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觉得无论是什么人,一定要去发扬继承这种传统美德才行。
    毫无疑问,黄金的诱惑确实是非常的大,因为现在的环境价格比较的贵,哪怕只是捡到一点点的房间,那对外出售的价格也是非常的高。但是在金钱面前,其实还有很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坚守,拾金不昧的品德就是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者转让金银原材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或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停止供应;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五)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
    (六)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或者用各种方法偷运金银出境的,由海关依据本条例和国家海关法规处理;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收兑。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单位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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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3: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