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不需要刑拘的犯罪嫌疑人才可以传唤,既然没有立案,公安机关就没有传唤的权利,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向知道案情的这些人进行调查取证。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传唤与拘传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强制性,即:拘传是一种强制方法,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戒具;传唤不是强制方法,仅是要求被传唤者按指定的时间自行到达指定地点接受问话。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