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损坏但收货方签收了怎么办 |
释义 | 货物损坏但收货方签收了怎么办 货物损坏但收方签收了,可以联系卖家协商解决,网络购物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以此和卖家协商,看卖家是否同意退货或者赔偿部分损失,如果是卖家的原因造成的物品破损等,但是卖家不同意解决的,可以在平台上申诉。 如果确认物品是快递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那么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快递公司运输过程造成的损坏,如果没有办法提供证据,那么快递公司一般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损坏他人的货物一定会被判刑? 真相:不是 解析: 故意损坏他人的货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货物被损坏如何赔偿? 1、损坏他人的物品,是需要照价赔偿的。 2、货物损坏赔偿可以参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开证行指定的收货人有权拒收货物吗? 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承运人可以将货物提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约定的地点,而收货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将货物进行提存,并将情况通知债权人,即托运人和收货人,视为货物已送达,之后产生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七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受害方是否有权扣押肇事方的车辆,业主是否有权改入户门 受害方无权扣押肇事方的车辆。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处理,但大部分情况还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无论是自行协商处理还是由交警部门解决,当事人之间没有自行采取任何措施的权利。因此,对于肇事车辆,受害人不能私自扣押,否则就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 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肇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的事业单位或者私人单位,公民个人都无权扣留肇事车辆或者肇事司机的驾驶证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货物运输损坏。收货人知道后收货 法律分析: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法院有权扣押担保人吗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该内容由 周传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