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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户是否需要户主前往?
释义
    分户可以由户主或代理人办理,不必本人到场。分户是指子女成年或成家后从父母户口独立出去,自成一户。只要有独立住房,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的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分户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总之,分户不必本人到场办理,以上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
    分户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到场办理,也可以找人代理,不是必须要求本人到场的。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只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住房,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即可,无需户主本人同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那么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要去户口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共用一本《居民户口簿》的大家庭要求分户的,凭本人申请(应具备已婚成年人、单独起火做饭、共居一处等条件)、《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行政村、乡(镇)证明、居民身份证,办理分户手续。要求单独立户的,凭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居民身份证,办理立户手续。
    综上所述分户不是必须要求本人到场,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
    拓展延伸
    分户办理:代理人是否可代替户主前往?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对于分户办理,代理人通常是可以代替户主前往的。代理人需要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以确保其代表户主进行办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具体是否可代替户主前往,还需根据当地具体的行政管理规定和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代理人资格符合要求,并了解当地具体的办理规定。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确保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办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分户办理通常可以由代理人代替户主前往,代理人需要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具体是否可代替户主前往,还需根据当地具体的行政管理规定和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代理人资格符合要求,并了解当地具体的办理规定。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确保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办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如有需要,欢迎继续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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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6: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