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村霸占用私人土地维权如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