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可以承包建筑工程吗? |
释义 | 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承包建筑工程的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 二、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 一、工期索赔的条件是怎样的? 工程索赔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商工程的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第二,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第三,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个人可以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吗? 个人可以承接工程劳务分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表;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劳务分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劳务分包给个人不合法。 个人是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所以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是不合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劳务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同于转包,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均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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