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期房能卖吗 |
释义 | 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作为期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可知,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由于期房尚未交付,因此不能取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 从法理上分析,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预售合同可以转让。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预购合同是可以转让的,只是各地的实施方法不一样的。 以北京为例:转让预售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程序。《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购买人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售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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