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新少年申报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实填写,凡认定为“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在申报相关科技教育项目中给予优先考虑。普通高中联招学校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非联招学校由当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给予一定数量的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 法律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和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且已获批成为“重庆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或“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项目学校”的普通高中学校。(二)学校设有相关管理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每年有稳定的科技教育和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有能够满足科技特长生培养需要的教学实验场地和设施设备。(三)学校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科技教师,且结构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或市教委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各类国家级或市级科技竞赛,近三年,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一、二等奖,或获得过重庆市“小科学家”、“小发明家”、“科技小能手”等称号。(四)近三年,学校每年平均开设不低于2门的科技类选修课程或科技类选修课占选修课程比例高于10%。学校有稳定的学生科技社团,定期组织学生开展高水平的科技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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