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倒闭,保险如何处理? |
释义 | 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倒闭,即使破产也会保障客户权益;保险公司破产后保单仍有效,会有其他公司接手;保险业受政府监管,保险利益能得到兑现;保险保障基金可应对保险公司破产风险。 法律分析 一、首先,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倒闭”的 保险公司是不能主动申请破产的,只能被收购或者重组,财产保险公司即便破产也会先对客户的权益进行转移或清偿,不必担心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二、其次,保险公司破产后保单照常理赔 既然保险公司不能申请破产,自己又经营不下去,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会有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并购。当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来揽下这一摊子的话,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依然有效。 保险公司与银行一样,必须受到政府的监管。所以,保险利益基本能够得到兑现。以上规则基本适用于全球保险业,比如在美国,就算某保险公司倒闭,保单也照样有效,只不过是由其他公司来接纳,继续履行原保单上的承诺。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三、最后,即使保险公司申请破产,也有应急资金兜底 早在2008年,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共同颁布了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监测保险业风险,发现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保单持有人和保险行业的重大风险时,向保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同时对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等个人和机构提供救助或者参与对保险业的风险处置工作。 结语 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倒闭,即使破产也会保障客户权益。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解散需经批准,人寿保险业务公司除非分立或合并,不得解散。保险公司破产后保单仍有效,会有其他公司兼并或接管。保险业受政府监管,保险利益可得到兑现。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即使申请破产,保险保障基金也提供应急资金支持,保障保单持有人和保险行业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或者偿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标准,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并公告,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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