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舟山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地点在哪里 具体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舟山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条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额度,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 三、舟山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办理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