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市人员: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并制作出入境证件; 外省市人员: 1、“全国通办”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2、其他办证身份类别人员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