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公司设立登记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四、公司章程; 五、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六、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七、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八、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