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
释义 |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是违法的。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数额为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解除服务协议。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有以下四种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综上所述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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