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据此,医疗机构通过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金。二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数额为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三是解除服务协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解除服务协议。四是吊销执业资格。我国实行医师执业资格制度,对于参与骗保的医师,应当吊销其执业资格。 一、合作医疗报销造假算诈骗吗 算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其他: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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