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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说签了离职协议才发工资合法合理吗?
释义
    劳动者应依法支付工资,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开具离职证明并结清工资。如因交接未完成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赔偿,但全额扣款违法。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充足理由证明交接工作不合格,劳动者可要求限期支付被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亦可解除。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可要求相关部门处理或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离职后签署协议才能领取工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离职后签署协议才能领取工资的做法存在一定的争议。一方面,离职协议是劳动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受到合同自由原则的保护,因此在法律上是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支付等,如果离职协议违反了这些基本权益的保护,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因此,对于这种做法的合法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协议内容、劳动者的真实意愿等。建议在签署离职协议前,劳动者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应依法获得工资支付和离职证明。如劳动者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不能违法扣除全部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申请仲裁,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离职后签署协议领取工资的做法存在争议,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劳动者在签署离职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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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