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拖欠工资离职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的,离职证明上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年龄、入职时间、所在的岗位、单位拖欠工资的这一事实、以及劳动者的离职时间等事项。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在写辞职证明时呢你可以深表自己的遗憾,以及自己所面临的问题,表达自己坚持离开的原因,也可以给该公司提一些有意义的建议,然后进行有礼貌的告别。具体的辞职证明可以参考一下方式,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企业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那么公司拖欠工资证明书怎么获得呢? 公司拖欠工资证明书可以通过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来要求相关的人员进行证明。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如果拖欠工资可以进行以下投诉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无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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