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司法鉴定的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司法鉴定的启动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但若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即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避免因自行委托而造成额外的费用。 三、司法鉴定的期限 一般简单的司法鉴定事项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而复杂的也应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但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四、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该如何? 若当事人能举证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