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如何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为: 1、犯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到10年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虽然是过失犯罪,工作人员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影响到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构成此罪的情况下,有可能最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四)》第八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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