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自由原则,保险公司可以自主制定保险产品及条款,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是否可以购买重疾险的豁免保费附加险需视具体产品条款而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人身保险申请。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克扣或拖延保险金给付。 3.《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保险合同未约定的条款为由免除保险责任。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重大疾病保险、恶性肿瘤保险和其他特定疾病保险产品,应当在保险期间内不允许强制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因此,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购买人身保险申请,应该按照约定承担豁免保费责任。但具体是否可以购买重疾险的豁免保费附加险需要参考具体产品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