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办法追回损失的钱。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产3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3万元的,属于巨额。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50万元的,属于欺诈金额特别巨大。欺诈金额特别大是欺诈犯罪特别严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唯一的情况。欺诈金额超过1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特别严重:(1)欺诈集团的主要分子或共同欺诈犯罪中严重的主要犯罪分子;(2重;(3)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迫切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4)欺诈救灾、救援、防洪、优惠待遇、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5)挥霍欺诈财产,使欺诈财产无法返还;(6)使用欺诈财产进行非法犯罪活动;(7)因欺诈受到刑事处罚;(8)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9)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