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警记录,只是记载民警的工作内容。只要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受到处罚留下案底,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