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可以先协商分割共同房产的比例、方式和期限。如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评估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取得产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不要房子,可拍卖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分割应优先协商。夫妻双方应首先协商确定房屋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和分配期限。 2、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决定最终的房屋分割。法院在分割房屋时,可以按以下规则处理:如果双方都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并同意通过竞价取得,法院应该允许;如果只有一方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并按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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