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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贷款的钱什么时候给卖方
释义
    本文介绍了二手房贷款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在资金托管流程中,首付款会存入房管局认可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买卖双方需同时到场进行面签工作。银行会让卖方签订一个收到买方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作为办理贷款承诺函的一个重要条件。买卖双方会在中介签定居间合同,并在办理完更名手续的时候才给卖方首付款。二手房贷款流程包括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到当地房管局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对二手房进行评估作为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
    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款在资金托管流程中会存入房管局认可的第三方监管账户。大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会在房管局面签后,将款项清交房管局,但也有可能双方协商好时间交房。为确保银行避免骗贷行为,买卖双方需同时到场进行面签工作。
    2、银行会让卖方签订一个收到买方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作为办理贷款承诺函的一个重要条件,卖方自然要收到的首付才会签,如果可以说服卖方不收钱也签字,银行是不会管的,因为银行只认签字,不看别的,给不给是买卖双方的事情。
    3、买卖双方会在中介签定居间合同,并在办理完更名手续的时候才给卖方首付款,清理了物业,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电话之后才能清理较后的各项费用,尤售后经理签字了,公司信贷部才能把剩余房款交给卖方,卖方交付房产。
    二、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并约定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来支付首付款和首付比例。
    2、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对二手房进行评估作为贷款额度的依据。
    4、有的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会要求有担保公司参与贷款,如申请银行无需担保公司则免去这一环节。
    5、买房支付首付款后,带齐资料到银行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起资料及相关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手续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完毕后,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拓展延伸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以下是二手房贷款的一般流程:
    1. 准备材料:购房者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评估报告、购房合同等材料,以便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审核。
    2. 申请贷款:购房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核资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购房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购房者的信用状况和贷款能力。
    4. 评估房屋价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会对购房者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价值,并据此计算出贷款额度。
    5. 签订合同:购房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
    6. 发放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购房者发放贷款,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每月还款。
    7. 办理手续:购房者需要前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以便于获得贷款。
    二手房贷款流程中,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会对购房者的信用状况、房屋价值、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时,购房者也需要积极配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以确保贷款申请的顺利进行。
    结语
    二手房贷款流程包括签订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签署代收代付协议、评估房产价值、申请贷款担保、银行审核通过后放款、过户手续、抵押手续和放款等步骤。为确保资金安全,买卖双方需同时到场进行面签,银行也会要求卖方签订证明收到首付款的文件作为贷款承诺函的依据。在整个流程中,买卖双方需积极配合,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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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