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和婆婆一个户口本,能不能分开? |
释义 | 可以,可以选择迁出户口。 一、夫妻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怎么办 夫妻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以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迁出的话,需要双方各自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公民有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是户主在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且注销原户口。 二、离婚女方户口该怎么弄 (一)直接分立户口即女方可持现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单独持一个户口本 (二)迁出即女方持现户口薄、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填写户口迁移证,再带户口迁移证到将要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这里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回迁至结婚前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当然也可以选择持本人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 具体迁出办法: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三)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三、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离婚了,女方户口可以不迁出。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女方将户口迁移到男方家,离婚后,女方可以选择不将户口迁出去的,法律也没有强制让女方将户口迁出去,法律只是规定女方应当去变更婚姻关系,将户口簿登记的已婚关系,变为现在的离婚关系,至于是否将户口迁出去,应当由女方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