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二、公司提足法定公积金后的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资本吗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资本,在公司法中仅对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有限制,没有对提足法定公积金后的未分配利润的转增资本有限制,您公司可依据董事会决议去工商进行注册资本的增资变更。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综上所述,盈余公积根据用途不同可以区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又可以细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