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社会保险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0.70%,个人缴纳比例0.30%;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0.70%,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 5、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4.85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86.36元;职工0.00元; 一、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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