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正申请社保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基本需要,所以说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证,但是一旦发生失业、疾病以及在自己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就很可能失去经济收入,乃至不能维持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以及恢复健康所必须的经济来源。因此,保障是在个人有能力的时候,为自己丧失能力的时候的一种必须的准备。 社会保险就是在国家、企业参与的前提下帮助自己实现在上述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与健康的保障。在这种机会中,个人没有拒绝的理由。 为了防范由于失业、疾病和衰老会给自己造成的风险,为了在任何情况出现时,都能够使自己的基本生活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基本保障,我现在就要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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