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伙生意营业执照可写其中一合伙人的名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他人的名字可记录在合伙人名录中,具体可以自行协商决定。申办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