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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
释义
    

法律主观: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有依照 刑法 规定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是依照刑法的规定给予刑事制裁。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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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