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增加部位认定容易通过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想要进行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申请的话,并不是任何的时候都可以进行的,是需要在相关的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申请的,如果超过了时间的话,那么可能就不能进行增加申请了。程序: 1、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进行鉴定。 一、出了工伤老板不负责任怎么办 出了工伤老板不负责任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2、用人单位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通过自己或者是委托亲戚为自己申请; 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5、首先要做的是受到伤害起1月内由单位进行申报工伤,如单位不申请则由个人自受到伤害起1年内自行申请; 6、伤残等级需待痊愈后到专业鉴定中心做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寻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申报流程: 1、工伤申报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工伤申报受理 (1) 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3、工伤认定 (1)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在事故发生之日的30天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之内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九级工伤如何鉴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认定工伤九级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认定:1、准备好相关的工伤认定材料,例如医院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2、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起;3、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有需要提起工伤认定的人应该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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